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拟对陆丰市金厢镇金厢渔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涉及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陆丰市金厢镇金厢渔港
用海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用海情况: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总面积30.0523公顷.其中主体工程包括透水构筑物面积0.5491公顷,非透水构筑物面积3.2661公顷,港池、蓄水用海面积25.9574公顷,渔港防波堤以外专用航道用海面积0.279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
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660-3385329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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