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溪(曾用名:郑妈溪)向我局申请办理座落于汕尾市下洋村东侧港口拆迁安置区西四幢6号,用地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不动产登记,该用地批准文件(《汕尾市非农业建设用地许可证》,证号:列(1992)162号)遗失。权利人已于2018年11月22日在《汕尾日报》登报声明遗失,根据权属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予办理首次登记。
特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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