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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灭失补发公告(汕自然资登〔2019〕001号)
  • 2019-01-21 17:43
  • 来源: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我局,逾期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汕市区府集用总字第0010950号字(1989)040101268

黄国雅

集体土地使用权

/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东村

44.6

住宅

权利性质:划拨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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