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当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局牵头草拟《汕尾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经收集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并经专家论证,现将《汕尾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限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2日,为期7日。
二、公示方式为网上公示。
三、公示意见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汕尾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启航 联系电话:0660-3377109
邮箱:gdswgtd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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