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权利人汕尾美丽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座落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桥美丽华院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权证》壹本,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68189号,建筑面积为766平方米; 座落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桥美丽华院内B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权证》壹本,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68190号,建筑面积为3139.40平方米; 座落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桥美丽华院内A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权证》壹本,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68191号,建筑面积为1479.70平方米; 座落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桥西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地产权证》壹本,证号:粤房地证字第0068192号,建筑面积为14787平方米)的遗失补发手续。权利人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3日和2017年12月28日在《羊城晚报》登报声明遗失,根据权属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并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9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