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权利人广东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座落于汕尾市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玉湾4栋底层8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明书》壹份,登记字号:汕房商品房000833,证明书号码:200901093,建筑面积为52.61平方米)的遗失补发手续。权利人已于2018年1月16日在《汕尾日报》登报声明遗失,根据权属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并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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