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年〕31号)第十八条: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对继续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单位,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续。办理延续可以通过测绘资质管理系统(e友测绘服务网)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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