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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是否可以通过增减挂的形式用于本镇域内新增工业项目建设?
  • 2025-06-03 17:08
  •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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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增减挂钩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选址要求为农村居民点(203)和采矿用地(204)。我省增减挂钩项目以“先拆后建”模式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通过验收、向我厅申请指标并下达后,才能实施建新,建新区地类要与拆旧区复垦形成的地类相符,按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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