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和我省增减挂钩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选址要求为农村居民点(203)和采矿用地(204)。我省增减挂钩项目以“先拆后建”模式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通过验收、向我厅申请指标并下达后,才能实施建新,建新区地类要与拆旧区复垦形成的地类相符,按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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