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9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联系电话:0660-3372540,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skjgh@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界内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边界内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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