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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6-09-09 09:5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办法》在汕尾落地落实,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交易中心副主任主持会议并专题解读《办法》,交易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各分中心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会,并特别邀请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行政监管部门代表及评标专家代表共同参与,各方齐聚一堂,共学新规、共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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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传达上级通知精神,系统解读《办法》核心要义

  会上,传达省政务和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并围绕《办法》的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和实践要求作专题辅导。会议指出,《办法》共7章47条,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的“四大核心职责”——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同时划定了“不替代招标人主体责任、不替代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能”的职责边界。通过对比新旧管理模式,重点阐释了评标区封闭管理、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电子数据归集存档、异常行为分级提醒、违法线索移送等制度创新要点,帮助与会各方准确把握《办法》精神实质和履行自身职责。

  二、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多方协作共商落实

  通过交流研讨,各方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围绕《办法》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畅谈体会。招标人代表表示,《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在招标文件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确认等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招标人将以《办法》为指引,切实规范自身招标行为,主动配合交易中心做好现场管理各项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谈到,《办法》明确了代理机构在信息录入、公告发布、评标区进出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为代理服务提供了清晰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代理机构将对照新规开展内部自查,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确保代理服务全流程规范运行。行政监管部门代表指出,《办法》建立了交易中心与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异常信息共享和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为行政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与交易中心密切协作,健全线索接收、核查、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形成“现场发现—及时移送—监管处置—结果反馈”的监管合力。评标专家代表表示,《办法》对评标专家的抽取保密、评标纪律、异常行为记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专家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评标提供了制度保障。评标专家将严格遵守评标区封闭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评标秩序,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锚定目标部署推进,压实责任确保见效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办法》,不是一次培训、一次检查、一次整改就能完成的,而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招标投标各参与方要通过本次学习,重点做到“四个牢记”。一是牢记职责定位,要做到服务保障不缺位、行政监管不越位;二是牢记全过程记录要求,要让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可查询、可还原、可追溯;三是牢记异常提醒和线索报告责任,要做到发现问题不回避、处理问题有依据;四是牢记保密和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信息、干预评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把《办法》的制度要求转化为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每一次操作的具体行动,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见行见效。

  下一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深化学习成效,以《办法》为根本遵循,加强业务培训和现场实操演练,确保各项落实举措生根见效。交易中心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招标投标现场管理全流程、全要素严格依规运行,全力打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公平公正”的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汕尾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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