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 2

13部门发文强化招标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8-05 09:19 来源:公共采购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意见》表示,当前招标投标市场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

  《意见》就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提出相关意见。主要包括: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