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汕府办〔2013〕17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2日止。
序号
姓名
性别
享受类型
是否符合《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否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
备注
1
何世孟
男
残疾、低保
是
2
钟文强
低收入住房困难
备注:在公示期内,如对续租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补部反映。联系方式:0660-3203972。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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