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政策解读,保障人民群众对我中心(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网站发布信息886条,公布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3年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决算公开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中心(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宗,其中自然人4宗,其中1宗申请人主动撤销,1宗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宗予以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不动产权登记公告537份。
(三)建章立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中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的层级负责机制;以中心(局)综合部骨干为主要成员的信息公开发布团队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工作,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细化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流程,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丰富载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中心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等栏目,及党建、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政策,及时发布中心(局)工作动态,关注国家、省、市各级相关政策及发展动向,使群众及时获知政策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平稳运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及频率。加强对中心(局)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平台意识形态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发布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和保密制度,同时保持信息公开更新频率,确保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不断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如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制度建设还不够全面等。针对存在问题,我中心(局)将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单位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响应广东省“数字政府”号召,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标准,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化移动端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及时关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做到信息更全面、内容更丰富、响应更及时、交流更开放。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建设工作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建立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分工责任制,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上办事效率。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