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武通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汕自然资党组【2020】49号、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陈武通同志任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一臻同志任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忠首、彭刚同志任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1年。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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