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防止行政权力出现管事真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权力项目总体情况。我局整合后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6项,其中,行政确认类48项,公共服务类4项,其他类14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已经通过市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简化审批环节,方便为民办事。我局切实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依据对外公布的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的审批事项和业务流程,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承诺的时限内,规范细化流程,科学合理进行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对于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服务事项,一是将申请登记的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办理程承诺期限、政策依据等内容,制作成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单,以纸质的形式一次性告知,同时在局信息网及市政务网进行公告,实行阳光操作。二是强化服务观念,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减少了群众办事的时间,提高了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市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本单位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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