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汕府办〔2013〕17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1月10日止。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享受类型 | 是否符合《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否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 | 备注 |
1 | 梁扬超 | 男 | 低保、残疾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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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承租对象有异议,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补部反映。联系方式:0660-3203972。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