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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城区支行)
  • 2026-10-08 16:0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大  中  小】

汕登公〔2026〕417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城区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香江大道西金町路段南侧保利金町湾天宸小区二栋2902号

粤(2020)汕尾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226号

102.19平方米

商业服务

(2025)粤1323执2658号之五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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