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汕府办〔2013〕17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2日止。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享受类型 | 是否符合《汕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否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 | 备注 |
1 | 何世孟 | 男 | 残疾、低保 | 是 | 是 | |
2 | 钟文强 | 男 | 低收入住房困难 | 是 | 是 | |
备注:在公示期内,如对续租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补部反映。联系方式:0660-3203972。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