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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汕尾市碧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8-12 16: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6〕31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1

汕尾市碧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金湖路碧桂园国际商业中心四号楼A2302

粤(2021)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35010号

47.72平方米

商业服务

(2026)粤15执193号之一、(2026)粤15 执193 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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