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登公〔2026〕28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棉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金湖路北侧、站前路东侧汕尾星河湾畅园十栋二单元2801 | 粤(2023)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31992号 | 197.61平方米 | 成套住宅 | (2026)粤1502执恢84号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