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林棉棉)
  • 2026-07-29 15: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6〕28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林棉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金湖路北侧、站前路东侧汕尾星河湾畅园十栋二单元2801

粤(2023)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31992号

197.61平方米

成套住宅

(2026)粤1502执恢84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