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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宝磁)
  • 2026-05-08 10: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6〕15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宝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华园小区5栋西单梯501号

粤房地权证汕房交字第0100017407号

133.30平方米

住宅

(2025)粤15执恢20号之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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