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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汕尾市城区东涌镇赤古村东吴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等2宗)
  • 2025-12-26 10:0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5〕64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6216号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赤古村东吴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1502006007JA00053W00000000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赤古村

2

粤(2018)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0470号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民群村鲎山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1502006010JA00011W00000000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民群村委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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