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登公〔2025〕585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权面积 | 用途 | 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1 | 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金湖路北侧、体育东路西侧恒大悦珑湾一栋1601号 | 粤(2025)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1988号 | 204.26平方米 | 住宅 | (2025)粤1323执2658号之八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236号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