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汕尾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汕府办〔2017〕144号)及《汕尾市供人才使用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汕人才通〔2019〕3号)的有关规定,经核,现将符合人才配租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6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配租对象及轮候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补部反映。
联系人:吴一龙;联系电话:0660-3203972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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