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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唐瑞营)
  • 2025-10-29 14: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5〕528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登记证明将按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他项权证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唐瑞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南段海港城二栋1101号

粤(2023)汕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068号

42.65平方米

住宅

(2025)粤1521执609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236号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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