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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
  • 2025-07-18 09:4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5〕348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中央商务区站前路东侧万象华府A区一栋1101号

粤(2020)汕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951号

130.56

平方米

住宅

(2025)桂1102执恢208号之三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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