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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6-13 10: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5〕306号

  抵押权人: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保管不当不慎丢失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申请报告,现予以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1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汕可路碧桂园时代城星荟小区十栋301

粤(2023)汕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85号

123.66平方米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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