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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2025-05-23 11:5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5〕25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张家宝、张伟文、张惠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捷胜镇石岗村石厝经济合作社

441502007009JC15167F00010001

47.09

74.85

农村宅基地

张远成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捷胜镇石岗村石厝经济合作社

441502007009JC15196F00010001

56.51

96.74

农村宅基地

张焕进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捷胜镇石岗村石厝村中一巷3号

441502007009JC15168F00010001

36.94

36.94

农村宅基地

陈龙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捷胜镇石岗村双湖经济合作社

441502007009JC15429F00010001

32.19

32.19

农村宅基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部

  联系方式: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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