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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惠民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 2024-03-12 15:3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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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全面推行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动产权利继承人可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不动产非公证(受遗赠)继承登记的材料,工作人员结合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只需全部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签署申请书、告知书、承诺书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经审核公示15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将依法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向继承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中心制定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落实了公示时间与审核时间等事宜,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把关,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此外,还开启非公证继承绿色通道服务,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开展上门服务,主动“走进群众家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心还针对确实无法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以及因历史原因无法证明的(其他)情形,明确了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解决了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遇到的“证明难”问题。截至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80余件,为群众共节约公证费98多万元。

  今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探索便民利民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简化登记流程、降低办证成本、精简收件材料、实行告知承诺等方面接续提升,把这项惠及广大办事群众的便民举措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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