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等规定,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按要求查验申请材料。实践中,登记机构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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