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领取土地证、房产证需要立即换证吗?
从2016年6月底起,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停旧发新”,全面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33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布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领取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而且旧证书继续有效,所以大家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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