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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22 16:27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何浩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粮食生产应急措施,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的建议》(经济类第2023021号)收悉。经综合各地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全市粮食仓储能力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我市粮食仓储能力建设。粮食仓储是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的重要载体,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20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主动作为,抢抓政策叠加窗口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获得专项债资金约5亿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900多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70多万元,指导各地谋划新建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海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陆丰市粮食仓库新建项目等一批高标准粮食仓储项目。目前,全市在建粮库总投资近7亿元,2023年底全市新增标准仓容将达18万吨,有效补齐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短板,实现仓储设施扩容提质。市供销社积极推进广东丝苗米(汕尾)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尾红海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建设,丝苗米产业园预计2023年底建成,届时项目具备粮食日烘干量240吨、粮食标准储备仓容3万吨、年产5万吨的大米加工、日产1.5万份饭盒的服务能力;红海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目前正处于征地阶段。下来,我们还将推动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二期)、海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二期)建设,同时积极引导民营粮食企业建仓,并给予指导帮助,从根本上改变我市粮食仓容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水稻烘干中心建设。2022年省下达我市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513万元,建设12个水稻烘干中心项目,共建设日烘干能力为30吨的烘干机25台,日烘干能力为10吨的可移动式烘干机7台,项目建设成后我市水稻日烘干能力提高了850吨,达到3659吨,将为我市的粮食生产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目前,12个项目中有10个批复了实施方案,批复率为83.33%;已有9个项目动工建设,动工率为75%;有3个在今年夏收期间已投入生产。

  三是动员提升可利用仓容。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动员全市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以及粮食民营企业提供现有仓容,截至6月底,各地企业除承担政策性储备任务外可利用仓容共有7800吨,粮食民营企业的日烘干能力1735吨,可有效缓解仓储紧张的局面,多方位共同提高粮食应急抢收能力。

  二、关于设立稻谷分级收购补贴的建议

  一是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和积极性,市发展改革局主动作为,印发《汕尾市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正常收购、应急收购、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等三个阶段的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种粮利益。下来,我局将强化收购政策宣传和市场化收购监管,维护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稳定有序,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粮食领域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对粮食价格、计量等市场经营行为巡查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此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市纪委监委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粮食领域购销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粮食购销经营行为。

  三是支持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为进一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一次行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2023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517.65万元及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12.03万元,市级财政狠抓支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建立补贴资金定期报送制度,同时发提醒函至进度偏慢的县(市、区)政府要求加快支出,全力督促县(市、区)将耕地地力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是支持保障农资农机供应。2022-2023年下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06万元,落实对农民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发挥好农机在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作用。

  五是支持保障农业保险补贴。2023年我市持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统筹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15059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补贴一定比例的保险保费,及时足额理赔等,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减轻农业生产成本,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全市累计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5134宗,理赔金额6819.26万元,受益农户10546户。粮食作物投保覆盖面、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承保理赔公示率、参保农户满意度等绩效均达到标准,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稳价保供作用。

  六是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制订出台《汕尾市撂荒耕地复耕行动方案》(汕农农〔2022〕108号),采取一系列“长牙齿”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加快撂荒耕地复耕。通过建立“一地一策”细化复耕措施、强化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措施,确保复耕复种。截至2022年底,全市核实连片15亩以上具备复耕条件的撂荒耕地9.663万亩,已100%完成复耕复种,下一步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对全市3-15亩的撂荒耕地开展核查确认,并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可复耕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下来,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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