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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22 16:23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陈银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深汕合作拓展区打造成为深圳—汕尾合作共建“飞地”产业园区,并申报为省级重点建设主平台、省级经济特别合作区的建议》(汕尾市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并作出了新征程上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做实做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为响应省内产业有序转移工作部署,推动汕尾市革命老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高度重视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抢先谋划相关工作:

  一、产业转移工作开展情况

  承接省内产业有序转移工作对汕尾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有利于助推我市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增强产业体系竞争力。全市上下牢牢把握重大契机,以“四高”要求循序推进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各项工作做足做细做实。一是高起点谋划印发实施主文件,抢抓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重要机遇,结合汕尾实际制定《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及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稳步推进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二是高质量研究出台配套文件,参照省产业有序转移“1+14+15”政策体系,统筹各地各单位,围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深圳市与汕尾市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工作方案》《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汕尾市开展产业有序转移“六抢六赛”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构建“1+14+X”配套支持文件政策体系,为全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提供政策保障、要素保障,切实提升我市产业承接竞争力。三是高效能部署三合一指挥体系,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产业发展指挥部办公室、产业转移工作专班、县域经济专班,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园区建设推进,加快推动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各项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四是高标准打造我市“1+1+3”产业承接平台,通过省、市、县(市、区)多级联动,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加快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产业承接平台规划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湾+区+带”叠加优势,全面接轨深圳、融入“双区”,把汕尾打造成为“双区”产业转移承接地、产业链延伸区、产业集群配套基地。立足当前的省级高新区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承接能力,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1+1+3”产业承接平台。即打造一个汕尾市级重点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汕尾高新区、海丰高新区和陆丰产业园),争取深圳与汕尾共建一个市级产业园区(深汕合作拓展区),打造3个特色产业转移合作园区(汕尾市新材料产业园、红海湾港口经济区和汕尾市马宫渔港经济区)。

  (一)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由汕尾高新区、海丰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陆丰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组成,主动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产业延伸、功能拓展,努力打造高能级产业集聚发展平台,重点承接和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由省在粤东粤西粤北各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中择优遴选3-4个。目前,汕尾市主平台未入选第一批省重点支持主平台。我市将加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深化横向联系、纵向沟通,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支持,加快产业承接步伐,完善主平台“管委会+开发公司”的管理结构架构。进一步强化土地、资金、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重点深化产业合作,大力推进主平台建设,全力争取将汕尾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纳入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范畴。

  (二)深汕合作拓展区

  我市利用与深圳市双重结对关系的重大契机,规划建设深汕合作拓展区,结合深圳、汕尾两地优势,深化产业合作,目前深圳、汕尾两市明确将深汕合作拓展区作为两市市级层面共建产业合作园区,逐步加快建设深圳-汕尾市级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深汕合作拓展区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城西北部,规划面积112.5平方公里,采用“一区两园”布局,两园即天星湖智造产业园和金山科技产业园,其中天星湖智造产业园已确定为两市市级共建产业合作园区起步区,为更好推动两市在对口帮扶协作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在产业合作园区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加紧与深圳市共同研究制定帮扶协作工作总体方案、合作园区规划建设方案以及帮扶协作政策措施,深汕两市已委托专业团队开展相关规划工作。

  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定位为“打造世界一流汽车城”的目标,着力将深汕合作拓展区打造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配套基地。争取将深汕两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申报成为省级经济特别合作区,确定由深圳市主导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园区运营管理等工作,汕尾市主要负责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等事务。目前,省级经济特别合作区的申报及认定工作尚未开展。我市将继续加强与深圳市的紧密联系,积极对接省级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深汕双重结对关系的政策优势,加快推进深汕合作拓展区建设工作,积极筹备将深圳汕尾市级共建产业园区申报设立省级经济特别合作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战略部署,落实工作任务。一是密切跟进省内产业转移工作的时间计划,提前谋划,主动对接,借助重大契机,深入挖掘政策红利。结合我市各县(市、区)产业布局,制定、实施差异化产业政策和精准化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引导园区形成区域特色产业优势,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全力打造我市产业承接载体,高标准建设“1+1+3”产业产业承接平台。着力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工作,抓紧制定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主动对接上级单位争取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创新管理、对接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快形成承接空间格局。三是强化人才、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供给,向项目、园区倾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各类资源要素紧缺难题,为推动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提供坚强保障。四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建立健全深圳-汕尾营商环境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对标学习深圳营商环境优秀经验,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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