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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6-07-21 16:34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黄朝栋等代表:

  各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财政经济类第22号)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府办(金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税务局、人行汕尾市分行、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民营经济发展谋划。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目标和关键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42个工作部门任成员的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高位统筹,协同推进民营经济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健全制度保障。加大《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贯力度,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汕尾在行动”系列宣贯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落地见效。出台实施《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四是选树典型作示范。依托汕尾日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聚焦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先进制造业及乡村振兴等领域,集中宣传民营企业鲜活案例,讲好“汕商故事”,积极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完善涉企政策制定。一是严格涉企法规政策制定“硬要求”,落实企业家参与机制。指导政策制定部门在起草、论证等环节广泛听取并合理吸纳企业家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将企业参与作为重要程序,推动政策内容与企业诉求精准对接,确保过程科学、公开透明,保障政策制定民主规范。二是强化专项政策制定,精准破解民营企业发展堵点难点。针对“融资难融资贵”,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建立市、县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针对“账款拖欠”,市工信局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新发生拖欠线索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针对“频繁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机制,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提升检查质效,减轻企业负担。此外,市司法局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流程指引,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市政务和数据局依托“善美店小二”平台,打造惠企信息“智能匹配”应用场景,实现商机、政策“精准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定期编制《工信惠企政策宣贯工作指引》《汕尾市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政策目录清单》,明确政策依据、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对纾困解难类政策开通“绿色通道”,推动财政补贴资金精准、快速直达民营企业。

  (三)全面优化市场体系建设。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隐性政策壁垒。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建立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非禁即入”落地生根。依托省级平台定期开展全市市场准入效能监测评估和问题整改,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持续提升市场准入效能。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整治“内卷式”无序竞争。围绕民生领域、“内卷式”竞争、网络不正当竞争三大重点,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养老、医美、食品、旅游、汽车、平台经济等重点行业,强化全链条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商业混淆、恶意评价、流量劫持、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5宗,罚没款11.5万元。三是坚守竞争中性原则,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严格开展采购需求非歧视性审查,坚决杜绝以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成立年限、规模指标等设置歧视性条款限制和排除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行为。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设置差别歧视待遇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四是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推动资源与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普转科、小升高、高变强”梯度培育机制,通过分层分类、全链条精准服务,引导企业梯次升级、持续跃升。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13家。完善产业融合机制,积极拓展企业创新空间,布局建设7个湾区“研发飞地”,共建中大海洋科学院等高能级研发平台,建强“4+1”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并组建技术经纪人创新联盟,引导民营企业在关键技术突破、成果转化与市场拓展中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创新能级。企业创新成效日益凸显,南海海缆省重点实验室核心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粤东市场占有率达50%,产值突破14亿元;信利实验室累计创效2.5亿元,获授权专利26项。

  (四)切实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支撑。一是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信保基金”和“融资专项资金”两项政府性金融工具,以担保增信和转贷支持方式,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精准支持,不断完善政银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截至2026年4月末,累计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超1.8亿元;“信保基金”平均担保费率低至0.6%,“融资专项资金”日费率仅为万分之一,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二是优化金融对接服务效能。依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开展“双百两尽”专项行动,累计完成超2万家重点企业对接,持续强化资源统筹和基层服务,优化授信审批模型,加快作业流程。截至今年5月,小微融资协调授信总额达113.84亿元。常态化举办“金融大讲堂”“金融沙龙”等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精准匹配。2026年创新金融产品赋能制造业专场活动中,促成近70家企业达成授信意向近3亿元。引导银行机构因地制宜推出“技改贷”、邮享贷、悦农e贷、“科创易贷”等信贷新产品,满足不同领域市场主体差异化需求。积极推进银税互动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税合作贷款余额达3.58亿元,知识产权贷款余额达7.23亿元,有效推动企业涉税信息和科技成果向金融资本转化。三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落地全省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业务,引导银行机构扩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定期开展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将信用贷款占比纳入金融机构评价体系,实施差别化金融管理。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免责标准,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良好环境。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融资专项资金转贷等支持措施,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灵活运用增信工具,合理延长贷款期限。目前,辖区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98.85亿元,同比增长20.95%;信用贷款余额163.23亿元,同比增长14.78%。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分别达85.84%和46.89%,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96个和22.75个百分点。

  (五)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涉企服务流程。推行“全链式通办”“分链式选择办”线上服务,申请人一次认证即可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组建专业代办队伍,提供数字化“全代办”服务,形成“一企业一专员”机制。目前,围绕企业开办、项目立项等86个审批事项,为499家企业和525个投资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构建“工商联+商协会+企业”协同服务平台,整合分散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集成化服务,实现企业诉求“一站式受理、闭环式办理”。二是全周期赋能企业发展。实施“四大行动”,即推行“园区兴企”,实施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攻坚行动,重点推进一批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标准厂房等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并纳入专项债储备库;强化“创新强企”,推动技改与数智化转型,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0家;深化“服务暖企”,建立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直接联系龙头企业制度,对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海工装备等全市重点产业集群84家龙头企业实行“1+3”挂点包干服务;落实“要素助企”,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元供应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三是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在用好国家及省级平台基础上,依托12345以及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企呼我应”线上线下服务台,实行“一口受理”,实现“接诉即办、办必有果”。同时,充分发挥“工商联+商协会+企业”协同服务机制,主动深入企业一线,变“被动等”为“主动找”,确保企业合理诉求第一时间被感知、被受理。此外,设立汕尾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打造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诉求反映处理和服务监督渠道,以社会监督倒逼服务效能提升,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发展改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1+2+9”工作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供给与要素保障,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与制度推广。将民营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各类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深入实施《广东省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二是持续健全政策协同与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牵头落实2026年工作要点,重点在投融资、招投标、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领域出台一批针对性政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拓展“政企面对面”“企业家沙龙”等常态化沟通渠道。深化“即接即办”改革,完善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主动治理的服务机制。

  三是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与执法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隐性壁垒,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竞争。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亮码入企”、非现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持续攻坚要素保障与人才支撑。深入实施“善美英才”计划,通过人才引育补贴、校企合作实训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和管理人才引进力度,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底座。常态化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五是持续升级政务服务与法治保障。完善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监控管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变更、注销、迁移等高频事项“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深化商事法律服务,健全经营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预警等综合服务体系,助力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各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各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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