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请核准汕尾市城区捷胜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汕市区发改〔2025〕6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
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捷胜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50元。同时,学生宿舍应符合以下条件:宿舍楼每间宿舍不超过12人,配备床、储物柜、独立厕所沐浴室、洗衣台、晾衣架、冷热水、空调、饮水机等设施设备;综合楼宿舍区每间宿舍不超过18人,配备床、储物柜、公共厕所沐浴室、洗衣台、晾衣架、冷热水、空调等设施设备。按规定配备宿舍管理人员,提供热水、空调、直饮水等生活后勤服务。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及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你局指导该校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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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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