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请核准汕尾市城区东涌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汕市区发改〔2025〕6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
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东涌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学期550元执行。同时,学生宿舍应符合以下条件:每间宿舍不超过8人,配备床、储物柜、独立厕所沐浴室、洗衣台、晾衣架、冷热水、空调、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按规定配备宿舍管理人员,提供热水、空调、直饮水等生活后勤服务。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及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你局指导该校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8-07 17:3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