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四上”企业扶持培育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的结果公告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培育“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34 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新增培育入库“四上”企业的情况,我局制定了《2023年“四上”企业扶持培育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为止,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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