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新增统建工业园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园区供电抄表到户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4〕151号)要求,规范新建、在建工业园区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从源头上实现全面抄表收费到户,营造工业园区安全、可靠的供用电环境,根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 599-2016)、《工业与民用供配电设计手册》(第四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汕尾市新增统建工业园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为止,没有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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