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粤发改体改函[2019]389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30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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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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