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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B区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2018-09-03 17:33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B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函》(汕职院函[2018]4号)收悉。
  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和《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规定,鉴于你院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在学院B区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满足了学生及学生家长要求。参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及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1677号),经研究,现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B区学生宿舍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自2018年秋季起你院B区加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00元。
  二、上述住宿费标准已包含应向每生每月免费供应5立方米水和10千瓦时电。
  接文后,请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和价格等部门的监督。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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