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我委对2016年制定的《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295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8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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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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