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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我委就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进行解读
2019-07-03 17:12 来源: 省发展和改革委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为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2018年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为完成该任务,广东省从今年4月1号起实施第一次降价,降价金额26.88亿元;第二次降价从7月1日起实施,降价金额81.17亿元。两次降价合计为企业降低电费108.05亿元,平均每千瓦时降低了7.51分,降价幅度超过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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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问答摘要】

  问1:降价空间从哪里来呢?

  答: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延长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以及降低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等措施,从多个环节筹措了降价空间。

  问2:怎样能保证降价红利能传导至终端用户?

  答: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认真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不及时转导等问题,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地深化电力市场化的改革。2019年1到5月份,我们市场化降价这块也达到了67亿元。通过政府政策性降价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双管齐下来降低我们省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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