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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价商店明查暗访的通知
2013-11-28 11:2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平价商店暗访制度的通知》(粤价函[2011]779号)精神,我局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平价商店明查暗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平价商店进行一次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强平价商店的日常监管工作。各地也要相应对已建立平价商店开展明查暗访摸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将进行及时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和价格调节基金补贴依据;对不符合平价商店建设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消平价商店资格。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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