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你站《关于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新增项目收费的报告》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的规定,同意你站开展的“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砼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收费标准按粤价函[2004]428号文《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第46-1项、第56-4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因“钢筋重量偏差检测”不在粤价函[428]号文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内,不同意你站立项收费。
接文后请到我局申换《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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