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信利便捷城南店为我市平价商店的通知
                           
                        
                        
                        汕价函〔2013〕7号
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信利便捷城南店:
你店《关于设立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信利便捷城南店农副产品平价专区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粤价〔2011〕159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汕尾市信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便捷城南店(地址:市区城南路旅游大楼1—2号门市)确定为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平价商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综合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评定等级,平价商店经营者要带头执行各项稳定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价销售农副产品,让利惠民。遵守经营承诺和诚信公约,创建信用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稳定我市物价总水平作出贡献。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13-01-25 09:52
                                               
                                                    2013-01-25 09: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