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价函[2012]88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市纪委“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汕尾市“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纪发〔2012〕8号)和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汕尾市物价局稳定物价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汕价〔2012〕34号)的要求,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我市稳定物价“三项建设”和“三打两建”工作,市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稳定物价“三项建设”。
1、今年平价商店建设任务完成的情况及具体措施;
2、平价商店工作考核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3、省级基金扶持到位及项目落实情况;
4、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情况;
5、组织实施价格惠民措施情况;
6、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7、整治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情况。
(二)“三打两建”工作。
1、立案情况;
2、查处情况;
3、印发信息情况。
二、具体安排
我局将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各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各县(市、区)自行商定。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陆河、陆丰、华侨管理区
组 长:庄建华
成 员:李振灿、张作鹏、肖 强
第二组:市城区、海丰、红海湾开发区
组 长:郑夏绿
成 员:黄宝真、吴 坚、刘 桡
三、具体要求
各地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督促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检查结束后,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总结通报。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