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师附中汕尾学校2012年秋季新生军训食宿费用的复函
汕价函[2012]81号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
你校《关于收取新生国防教育费用的请示》(华附汕[2012]10号)悉。
根据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汕价[2010]42号)规定,同意你校向有参加2012年秋季军训并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的新生适当收取军训食宿费用,每生130元。军训结束后,你校应将实际收支情况书面报我局备查。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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