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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吉祥花园内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2012-01-17 12:32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24

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区吉祥花园内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廉租房租金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以后你局有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需报我局核定后执行。

此复

 

 

 

二○ 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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