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吉祥花园内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汕价函[2012]4号
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区吉祥花园内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廉租房租金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以后你局有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需报我局核定后执行。
此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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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17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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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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