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汕尾市城区百惠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商店为我市平价商店的批复
汕价函[2011]194号
汕尾市城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的价格导向作用,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经研究,同意确定汕尾市城区百惠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商店)为我市平价商店,具体名单如下:
汕尾市城区百惠贸易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马宫镇中川百货;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兑源商场。
平价商店将实行动态管理,按责任义务定期量化考评,不断完善和推动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发挥稳定市场价格带动作用。希望各平价商店自觉遵守相关承诺,带头执行价格调控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遵守诚信公约,创建信用品牌,与政府共同建好平价商店,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构建幸福汕尾作出贡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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