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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汕尾市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等七家商店为我市平价商店的批复
2011-10-19 11:07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11164

海丰县、陆河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的价格导向作用,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经研究,同意确定汕尾市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商店)为我市平价商店,具体名单如下:

汕尾市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新供销天润粮油连锁店;

汕尾市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红海湾遮浪新供销天润粮油连锁店;

汕尾市城区惠群种养专业合作社惠群农产品直销商店;

海丰县海虹实业有限公司海虹商店;

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蓝天广场);

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信利超市城西店;

陆河县城新人人百货商场。

平价商店将实行动态管理,按责任义务定期量化考评,不断完善和推动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发挥稳定市场价格带动作用。希望各平价商店自觉遵守相关承诺,带头执行价格调控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遵守诚信公约,创建信用品牌,与政府共同建好平价商店,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构建幸福汕尾作出贡献。

 

 

 

〇一一年 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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